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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_安博体育能玩吗/安博电竞app安卓版-安博ios官网下载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安博体育能玩吗    发布时间:2023-09-02 15: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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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5,502,7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新强,首席财务官王霞及财务部经理刘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成立于“中国光谷”腹地,2000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公司集团,2015年评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激光技术及其应用”为主业,投资发展传感器产业。经过多年的技术、产品积淀,形成了以激光加工技术为重要支撑的智能制造装备业务、以信息通信技术为重要支撑的光联接、无线联接业务,以敏感电子技术为重要支撑的传感器以及激光防伪包装业务三大业务格局,公司以“参与构建全联接、全感知、全智能世界,成为全世界有一定的影响力的科技公司”为目标,坚持“创新至上”,围绕“新基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四化、工业数智化”开展协同创新,丰富产品链,完善产业链,深入拓展高端市场,打造高素质人才集聚高地,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拉长创新长板,催生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向,为制造强国战略贡献力量。

  智能制造业务:企业具有国内领先的激光装备研发、制造技术和工业激光领域全产业链优势,致力于为工业制造领域提供广泛而全面的激光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解决方案;致力于为3C电子、汽车电子及新能源、PCB微电子、半导体面板、日用消费品等行业提供“激光+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行业综合性解决方案。全面布局激光智能装备、自动化产线和智慧工厂建设,是中国最大的激光装备制造商之一,全球领先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激光加工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际标准制定参与单位、国家标准制定的牵头组织和承担单位。

  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公司持续优化漫威系列光纤激光切割智能装备、奥博系列三维五轴激光切割智能装备、汽车白车身激光焊接自动化产线、汽车保险杠激光加工自动化产线、高速三头/双头激光智能开卷落料生产线、超重超长超大型管材型材三维激光加工中心等产品的性能。重点推出新能源电池模组及电池盒焊接自动化产线、汽车仪表板安全气囊激光弱化智能装备等系列新产品。自主开发大幅面高功率激光坡口切割智能装备、保险杠冲焊一体智能装备、大型高压容器全自动激光封口焊设备、轮胎模具在线激光清洗智能装备。

  在激光微纳加工领域,公司持续升级3C电子科技类产品自动化组装产线、脆性材料超快激光精密加工装备、无线充裁切去漆智能装备、线束裁切焊接装备、IC载板缺陷识别及分拣数字化智能工作站、氢能双极板焊接自动化线,重点推出铝合金结构件中功率焊接设备、晶圆全自动激光隐切划片设备、三维多轴超快激光精密加工装备、半导体衬底外观缺陷检验测试设备、新能源结构件盖板自动化线体等系列产品。

  联接业务:企业具有业界先进的端到端产品线和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光电企业,服务全球顶级通信设施和数据应用商,智能终端业务立争打造个人、家庭、网络智能融合通信终端的世界级企业。公司具备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全系列新产品的垂直整合能力,产品有有源光器件、智能终端、光学零部件等,公司围绕5G、F5G、数据中心、智能汽车、5G to B五大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智能“光联接+无线联接”解决方案,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感知业务:企业具有全球领先的PTC、NTC系列传感器研发制造技术,并自主掌握传感器用敏感陶瓷芯片制造和封装工艺的核心技术,致力于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的产业化,为家电、汽车、OA、医疗、消费类电子等领域提供温度、湿度、光、空气等多维感知和控制解决方案。推动智慧出行、智慧家庭、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的发展,成为全世界领先的“感知层”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新四化”、工业智能化方向,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赛道,打造新能源汽车PTC加热器、车用温度传感器、空气质量传感器、光雨量多合一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等系列“专精特新”产品。

  公司拥有国内外领先的光学微纳结构技术和全产业链的IMR核心技术,致力于成为全世界有一定的影响力的防伪和表面装饰专家。依托电化铝、纸张、水转印和IMR四大战略产品矩阵,产业链从传统纸膜基材延伸至玻璃、陶瓷、新型塑基表面装饰等领域,服务于证照防伪、高端消费品及汽车多个行业领域的知名客户。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0),2022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14: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联董事艾娇女士、汤俊先生、熊文先生回避了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预计,公司2023年全年可能会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25,095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能够正常的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企业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

  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100,550,270.7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92,688,206.26元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3-0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16: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张继广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公开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有几率存在的问题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成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依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认为:经预计,公司2023年全年可能会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25,095万元。公司拟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3-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艾娇、汤俊、熊文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的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度可能会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95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201.5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 202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转让子公司湖北瑞创信达光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湖北瑞创信达光电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武汉正信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且成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三路(激光)2号厂房2F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收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营业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8,884.53万元,净资产6,622.64万元,营业收入770.18万元,净利润-791.35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及租赁;激光仪器(医疗器械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和代理本公司营业范围内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4,311.29万元,净资产3,637.61万元,营业收入789.50万元,净利润-482.81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通信设施制造;通信设施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69,789.57万元,净资产54,596.59万元,营业收入12,909.24万元,净利润456.93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软件产业4.1期B1栋302(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通信设施销售;通信设施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4,218.86万元,净资产2,070.70万元,营业收入5,670.34万元,净利润260.41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1号一期配套厂房1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营业务:全系列全固态半导体泵浦激光器(不含医疗器械);从小功率到大功率,从红外到紫外脉冲激光器及激光精密加工设施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营业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 36,964.18万元,净资产24,426.81万元,营业收入14,415.05万元,净利润655.93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694.22万元,净资产547.94万元,营业收入189.93万元,净利润41.16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2栋C单元4层01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AI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3,392.49万元,净资产2,123.62万元,营业收入2,055.10万元,净利润-133.77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路90号中粮(福安)机器人智造产业园孵化器第13栋3楼

  主营业务:激光焊锡机、锡渣分离机和SMT周边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子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工业设施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国家禁止项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激光焊锡机、锡渣分离机和SMT周边设备的生产;锡渣的加工与回收;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作的产品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7,945.65万元,净资产10,430.57万元,营业收入10,223.25万元,净利润1,606.17万元。

  主营业务:通信用的光电器件、模块、子系统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7,656.65万元,净资产16,383.20万元,营业收入3,673.02万元,净利润113.26万元。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2,917.77万元,净资产6,418.86万元,营业收入6,577.38万元,净利润255.98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086.31万元,净资产1,014.05万元,营业收入338.35万元,净利润-185.95万元。

  主营业务: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和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可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可以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3,968.76万元,净资产2,998.2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67.56万元。

  1、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万元。

  2、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0万元。

  3、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为云岭光电董事长。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128万元。

  4、武汉纳多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为纳多德董事长。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万元。

  5、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610万元。

  6、上海华工恒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7、武汉华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万元。

  8、深圳市艾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

  9、湖北瑞创信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创信达”),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正源”)的参股企业。瑞创信达的控制股权的人及间接控制股权的人为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创新”)和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集团”),公司董事艾娇女士任国创创新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汤俊先生在商贸集团任职,上述两人为关联董事。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00万元。

  10、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正源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50万元。

  11、武汉正信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正源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0万元。

  12、武汉东湖华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万元。

  公司预计2023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比较小,且上述关联方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署协议,其结算方式为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非消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将收到的票据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票据池系统为公司提供票据真伪审验、纸票保管服务,实现纸票电子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实时、直观统计查询票据明细。票据到期前系统自动办理托收,避免出现延误收款的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以及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由于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且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该担保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听取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审工作的总结,审阅了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0058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0059号)。经研究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收费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2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明国,1999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英,2011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从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明国和刘晓英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明国、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年报审计收费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20万,内控审计30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通过跟踪、了解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其2022年度开展的审计工作、审阅其出具的报告后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083,645.0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652,886.10元,当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65,288.6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526,291,096.03元,减去当年实施的2021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80,440,216.56元,2022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3,238,476.96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1,005,50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100,550,270.7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392,688,206.26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3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第1-1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第1-8项、第10-11项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9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委托人没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